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

第三十八天

Honey,

今天又過了一天,第三十八天了,
晚上房東終於打電話給我了,今天中午也去停辦家裡的電話了,
不過,他們要把ADSL機器收回去,看來週日要回去拿了,
明天還是要再跑一趟AIT吧?!弄一下證件啥之類的…
還有你的第四台和信用卡等,明天都要打電話詢問一下。

今晚我有與朋友商談有關你的傢俱的事情,
他們希望我賣掉吧,找人來估價賣~ 如果賣不得的話,就留給房東吧!
還有你的家電,Billy他們有打電話來詢問,看是不是要幫忙?
問他們的朋友有沒有要買的? 好麻煩喔…
我問了一位朋友,告訴他,你當初說要把傢俱留給房東的話,
他卻跟我說,是因為,你怕我麻煩處理那些東西,所以,才這樣對我說?
是真的嗎?
至於書的部份,我想就捐給學校?!
自己留下,我想看的… 好嗎?

今天下午,有個朋友,他介紹一個朋友給我認識…
在MSN上聊天的… 我們最後都是在聊愛的人離開的事情… 哈哈!
而這週末可能會與朋友一起去金山,看一下我們的塔位吧!
我很霸道吼,連如果我也不小心的話,都要留在你身邊!
你一定會嫌我煩,你說你要有個人空間~ 哈哈哈!
不管啦,我就是要纏你~

明天也還要打電話給禮儀社…  嗯!
Honey, 天氣冷了,你在那邊要好好地照顧自己喔~ 不然,我會擔心的!

1 則留言:

  1. 說真的..像當初大熊搬回加拿大,然後我要搬走的時候
    也是一堆家具,我能給的就給了..不能給的我是真的留給房東
    但...你說要買塔位...
    我覺得..你應該跟Claire討論一下..
    至少他可以用原本J的錢,來幫你買那個塔位
    畢竟.. 這原本也不是他的錢啊..

    而且這樣你金錢上才不會吃緊
    很多事情也比較好處理啦!!

    我個人是這樣想的!

    PS:不會吧..
    你們都在聊那些...> <||
    這樣也好啦..至少你台北現在有朋友可以跟你去逛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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